广州市技师学院教学场所桌椅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华联世纪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技师学院 的委托,对广州市技师学院教学场所桌椅采购项目 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HLSJCG-20260503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技师学院教学场所桌椅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346400.00元
四、用户需求书及需求:
1、项目内容:广州市技师学院教学场所桌椅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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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 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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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教学、实验用桌 |
教学场所课桌 |
1(批) |
详见用户需求书 |
217600.00 |
2176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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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教学、实验椅凳 |
教学场所椅凳 |
1(批) |
详见用户需求书 |
128800.00 |
128800.00 |
2、采购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
3、交货期限:在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并交付采购人。
五、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声明函。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声明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2025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声明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行业为:工业)。(供应商须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六、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6年 06 月 17 日至2026年 06 月 24 日(办公时间内,节假日除外)上午9:3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
2、各供应商必须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采购代理机构获取采购文件。
3、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盘福大街富田中心8楼(华联世纪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4、获取磋商文件时应提供以下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针对本项目的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及法人代表身份证(若法人代表委托获取磋商文件的,应同时出具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或其它组织相关证明文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仅需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副本);
5、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七、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6 年 06 月 29 日09:30时(北京时间)(注09:00开始受理递交磋商响应文件)。
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盘福大街富田中心7楼开标室(华联世纪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八、磋商时间: 2026 年 06 月 29 日09:30时(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盘福大街富田中心7楼开标室(华联世纪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九、本次磋商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届时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务必携带身份证原件并到场参与磋商。
十、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招标代理机构网站(www.hlcec.com)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广州市技师学院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增城区科教大道88号
采购人联系人:林老师
联系电话:020-86254483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华联世纪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盘福大街富田中心8楼
磋商文件售卖联系人:黄金献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0-37063447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20-83643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