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村锦鲤文化街区停车场充电站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华联世纪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受 广东高鲲能源数据投资有限公司 的委托,对苏村锦鲤文化街区停车场充电站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招标,项目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HLSJCG-20260402
二、采购项目名称:苏村锦鲤文化街区停车场充电站工程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311425.12元。
四、采购项目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建设地点:佛山市高明区。
2.1.3项目建设规模:拟建建设分体式液冷充电堆充电站,配置2台720kW液冷充电堆、250A双枪快充终端7台、400A双枪超充终端1台,新增箱式变2台(均为SCB11-800kVA)。
2.1.4招标范围及招标内容:
(1)根据经采购人要求,对充电站进行建设,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设备及材料选型、采购、安装、调试等工作,配套设施及工程的施工,相关报批报建、资料收集整理及归档工作。
(2)其他为完成本项目建设,通过各项验收并最终交付的所需的可见或不可见的所有工作。
2.2总工期: 50 日历天。承包人应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合同文件及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要求。
五、供应商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同时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即 2026年1月至 2026年6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
①提供2025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②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③提供《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供应商须同时具备下列6.1款、6.2款款资质。
6.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三级及以上资质,依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国能发资质〔2025〕44号);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供应商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②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人可以把成交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专业单位实施,但不得再次分包。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在供应商单位注册;并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9、专职安全员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之间均不得兼任。
10、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六、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6年 8 月 4 日至2026年 8 月 10 日(办公时间内,节假日除外)上午9:3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
2、各供应商必须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采购代理机构获取磋商文件或将以下资料扫描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HLSJZBDL@163.COM)获取磋商文件。
3、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盘福大街富田中心8楼(华联世纪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4、获取磋商文件时应提供以下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针对本项目的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及法人代表身份证(若法人代表委托获取磋商文件的,应同时出具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或其它组织相关证明文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仅需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副本)。
5、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
七、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6 年 8 月 14 日14:30(北京时间)(注14:00开始受理递交磋商响应文件)。
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盘福大街富田中心7楼开标室(华联世纪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八、磋商时间:2026 年 8 月 14 日14:30(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盘福大街富田中心7楼开标室(华联世纪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九、本次磋商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届时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务必携带身份证原件并到场参与磋商。
十、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招标代理机构网站(www.hlcec.com)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广东高鲲能源数据投资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沿江路463号4座16层107
采购人联系人: 古先生
联系电话:18300133256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华联世纪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盘福大街富田中心8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王志成、何晞瑶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0-37063336/020-370634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