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锂电科技有限公司孵化中心Module /PACK产线建设项目
投标邀请书
(被邀请单位名称):
1. 招标条件
中航锂电科技有限公司孵化中心Module /PACK产线建设项目已由江苏省金坛经济开发区科技经贸局以坛开科经备字:【2020】282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中航锂电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航锂电科技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华联世纪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明湖路365号。
2.2 建设规模:
孵化中心B01三层厂房框架主体结构,建筑高度22m,建筑面积15344㎡,本次改造净化区域一层面积约3121㎡(含设备动力机房),二层面积270㎡(全部为动力机房);
孵化中心C01三层厂房框架主体结构,建筑高度22m,建筑面积14428㎡,本次改造净化区域一层面积约3903㎡(含设备动力机房),二层面积3357㎡(含设备动力机房);
本次招标10KV外线长度约2公里。
2.3 计划工期:2021年4月15日至2021年5月15日
2.4 招标范围及内容:
市政110KV变电站10KV出线柜(以供电公司供电答复单为准)至孵化中心C01厂房总变电所10KV外线工程,包括10KV外线图纸设计及报审(供电公司审图合格)、设备/材料的采购、工程安装、系统调试、电力试验、系统验收(含供电公司等相关部门验收)、定值计算、系统送电等全部施工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力行业送电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有类似工程业绩,投标人拟派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文件随投标邀请函一起,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投标单位,招标文件人民币 500元/份,现金或转账支付,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4.2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其费用不承担责任;
4.3 接收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单位,请在投标截止日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若该项目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招标,不参加投标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5. 开标有关信息
5.1 开标时间:2021年 4 月13 日 9 时 30分(北京时间)
5.2 开标地点: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江东大道1号中航锂电科技有限公司2445会议室。
6.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4小时以电子邮件方式予以确认。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中航锂电科技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华联世纪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 |
江苏省常州市金坛经济开发区江东大道1号 |
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盘福路医国后街1 号大院自编1 号6-8 层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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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510038 |
联系人: |
张震培 |
联系人: |
王志成 |
电话: |
15061902395 |
电话: |
18302036816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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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020-83643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