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我市工程造价咨询行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9-01 来源:重庆市住房和建设工程造价总站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重庆高新区建设局,万盛经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双桥经开区建设局、经开区生态环境建管局,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建立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6〕8号)精神,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规范我市工程造价咨询行业信用评价管理,经市住房城乡建委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暂缓开展2026年度我市工程造价咨询行业信用评价工作。
二、我市第四轮工程造价咨询行业信用评价结果继续有效,作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实施事中事后监管的参考依据。
三、我站将在市住房城乡建委指导下,积极做好与国家统一信用评价体系的衔接工作,待国家层面出台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统一信用评价规则后,及时开展我市工程造价咨询行业信用评价工作,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重庆市住房和建设工程造价总站
2026年8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