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珠海市建设工程人工价格指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28 来源: 珠海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平台
各有关单位:
按照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人工价格指数编制规则(试行)〉的通知》(粤标定函(2022)74号)的编制规则,我中心组织测算了珠海市建设工程人工价格指数。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批准,从2022年9月1日起,执行广东省2018计价依据的,其人工费计算方法由原来的按定额动态人工费调整系数计算调整为按人工价格指数计算,“建设工程人工价格指数”市区调整为1.08,万山各岛调整为1.47;执行广东省2010计价依据的其人工参考价调整幅度参考2018计价依据人工价格指数的调整幅度计算(一般计税118.8元/工日,简易计税114.6元/工日) (详见附件)。2022年8月31日(含)前已发出招标文件或已签订合同的工程,按招标文件或合同约定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调整“珠海市建设工程人工价格指数”的通知